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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 无处安放的隐私

文章出处:兰州新闻网网责任编辑:华安泰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5-12-15 14:43:00

  退休厅官毕国昌最近挺火。自其自曝“被三亚城管欺负得只剩裤衩”以来,该事件已经过去了一周,但到现在,事情还没有结束。这两天,一则名为《最新视频铁证!扒开毕厅长的丑陋嘴脸!》的文章及多段监控视频在网上传开,证实毕国昌当天在自行车与衣物被城管扣走后,并非如其自述“虚弱地走到市政府”,而是打车前往市政府,并在其间回过一趟家。对此,毕国昌承认自己存在说谎行为并向公众及媒体道歉。

     但是,这事真的没完。因为尽管毕国昌在维权过程中,有虚饰夸大的成分,但这并不能掩盖三亚城管执法方式上的简单粗暴,也无碍于毕国昌是一个受害者的事实。更为可怕的是,这些视频从何而来,当地官方的回答是不清楚。

    现在,我们认真分析一下,监控无非有两种,一种是公共场所监控,一种是个人私自安装的监控。就此事件,目前恐怕很难排除从公共部门处流出的可能。如果是由官方流出,可能性也只有两种,一是主动外泄,一是私人窃取外泄,这两者都属失当,前者涉嫌滥用公权,后者则属管理失职。在监控探头时代,每一个公民的在公共场所的任何一个举动、行为都有可能被监控视频拍摄到,任何人都不例外。如果公民的隐私权得不到保障,可以肆意传播到网络上,那么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被监控视频记录下的隐私随时都有可能曝光在公众面前,接受全面的审判。换句话说,任何一项规定都会碰到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矛盾,都必须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时候,不能以侵犯公民的私权利为前提或者为代价。公共场所安装公共视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假如不是以此为目的行使的一切公权力都是违法的。

    在一个“人人裸奔”的社会,我们的确需要强调保护隐私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试想如果视频监控系统谁都可以调用,甚至买卖、传播里面的信息,那么谁还能在摄像头下有安全感。在国外,大多有专门保护隐私的法律,而我们没有,这也导致了执法上的一些尴尬。一方面,暴露别人隐私到怎样的一种程度才算侵犯隐私权?到哪种地步需要负法律责任?还有,泄露隐私到何种程度可以追究刑责?类似的问题,其实很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来阐释。毕竟,隐私权不保护好的话,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监所管控平台www.vikor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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